“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政策问答

 

问:“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在我市哪几个区市县实施?
  答:我市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和开发区8个“涉农区市县”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报考大学生“村官”的条件是什么?

答:大连生源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五大”毕业生及从农村择优选拔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委托培养,并签定合同,毕业后返回农村工作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生须符合来连条件。


  
 :怎样才能成为大学生“村官”?
  答: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我市计划每年招考选拔300名左右大学生,主要安排到农村村级组织工作。有意愿成为大学生“村官”的毕业生可以关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村官招聘开始后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当年招聘简章(每年6月份左右)。通过笔试、面试并经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将列入当年“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选名单,成为大学生“村官”。


  问:大学生“村官”的服务期限是多长?

答:大学生“村官”上岗后与所在区市县人事部门签订工作合同(包括3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村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

 

问: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大学生“村官”中符合落户市内四区条件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择业期内统招本科毕业生),可将户籍落在市内四区或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实行2年的免费代理;本地生源毕业生户籍可落在原户籍地,也可迁至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实行2年的免费代理;属农业户口的,落户时按城镇非农业人口办理。大学生“村官” 在村工作期间人事关系由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并可计算工龄;党(团)组织关系可转入所在乡(镇)党(团)委;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所在乡(镇)党(团)委按规定程序办理。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政府每年为每人提供1万元的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其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


 
  问: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合同期内连续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合同期满后3年内符合报考其所在涉农区市县机关、乡镇机关公务员或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所在涉农区市县在公务员考录中,每次有不低于本地区考录30%的名额用于大学生“村官”。合同期满后1年内符合其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和本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由用人单位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其中,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比例不低于当年本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人数的30%。大学生“村官”在本市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服务满2年的,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和各涉农区市县财政按11的比例代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