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政策问答
问:为什么要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答:以大连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大连生源尚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实践、提高专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创造条件,开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的绿色通道,积极促进大连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问: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答:市内四区、开发区和高新园区的用人单位以及其他区市县的市属用人单位;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连续三年平均每年接纳见习毕业生20人以上,并且留用人员占见习人数的30%以上;见习岗位适合毕业生实际,有利于发挥见习毕业生的专业特长;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具有较高的行业信誉和社会声誉,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问:建立就业见习基地有哪些程序?
答:用人单位登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网站申请,并填写《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报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择优审核合格的单位,由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见习基地并授牌。
问:就业见习基地的挂牌期限为多久?
答: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3年,3年期满,经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考核合格,可继续挂牌。
问:申请就业见习基地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见习的专业、岗位和时间要求;见习基地的培训条件及师资情况说明;见习基地及见习毕业生管理办法。
问:申请就业见习应具备那些条件?
答: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本市生源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问:申请就业见习需提交那些材料?
答:毕业证和报到证;户口簿和身份证;《毕业生见习登记表》。
问:怎样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答: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毕业生,登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网站申请,同时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提供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及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毕业生见习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凭《毕业生见习登记表》与已建立的就业见习基地采取供需见面和见习基地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接,确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已确定了见习基地的毕业生,根据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的统一布置,进入基地见习。
问:就业见习时间有什么规定?
问:根据见习基地的相关规定和专业设置,就业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问:就业见习期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同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提供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工资水平;其中,进入市级见习基地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02号)规定,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和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